织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那分局规范猪肉市场监管
为杜绝含瘦肉精及病死猪肉流入市场,让群众放心消费,近一个月来,以那分局严格执行新《食品安全法》,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全面推行猪肉市场监管“五项制度”,促进行业自律,确保上市猪肉质量安全。 实行“肉食品市场准入”制度 。规定猪肉食品经营者作为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要办理营业执照,在固定摊位经营,做到农业检疫部门的“两章、两票”(肉品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肉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齐全。 实行“亮照经营”制度。要求市场内猪肉经营户必须按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统一悬挂工商营业执照,向消费者明示“经营者信息与肉品产地来源、检疫合格证明、市场价格、宰杀时间”等信息,方便群众选择消费并参与监督、举报。 实行“不合格猪肉退市”制度。督促市场主办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和自检制度,以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市场内猪肉经营者的责任,严格审查市场内经营户的经营资质,对其经营行为和上市猪肉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督促经营户认真落实假冒伪劣猪肉、禽蛋等副食品市场清退制度及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自律制度;工商部门对不合格猪肉召回、退市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实行“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规定在市场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让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到猪肉市场的监管中来,并指定专人处理消费者投诉。 实行“部门联动的长效监管”机制。积极向各乡镇党委、政府反映情况,争取他们对工作的大力支持,同时加强与农牧、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强化日常巡查,做到“四个严历查处”,即严厉查处病死猪肉、“高温猪肉”和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流入市场的行为;严厉查处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用不合格猪肉卤腊加工成品出售的行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猪肉等违法行为。 此次检查行动中,以那分局共出动执法车辆6台次,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猪肉经营户56户,签定责任书56份,向经营者及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00份,极大地优化了辖区猪肉市场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