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三个突出规范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手续办理工作
为有效防范岗位风险,杜绝违规参保现象发生,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江东区根据市养老中心《关于严格规范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甬养老中心[2013]17号)要求,坚持“三个突出”,规范该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流程及参保手续办理,取得积极成效。
一、思想重视,突出经办业务的培训交流。一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市中心下发的甬养老中心[2013]17号文件精神,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结合具体工作开展岗位风险自查,并对近几年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业务台账进行了全面自查。二是以“金社保讲堂“为平台,开展《宁波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政策交流,对业务人员进行全面规范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手续办理指导,重申严守工作规程的重要性。三是以其他县市区发生的违规行为作为教训,引以为戒,并会同局行政部门分析本区有无发生同类事件的可能性,严格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二、三级联动,突出业务经办的环环相扣。一是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政策执行到位。被征地人员名单全部经原行政村或社区初审,对材料无异议的,经街道审核通过后再报送区社保所进行登记参保并录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资格审核、复审、录入均严密、规范,能有效防范风险。二是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通过社区初审、街道审核、区级经办机构核准,三级服务体系层层把关,有效确保了参保人员全部为原各行政村登记在册的被征地人员,无一例违规参保现象发生。三是社区、街道、经办机构职责划分明确,并建立了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各个环节严守职责,对参保对象资格进行有效审核和核准,严防违规参保。自2003年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政策实施以来,江东区累计办理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10899人,目前在保缴费769人,享受待遇3423人,以上人员全部符合参保条件,且经过严密的资格审核和核准。
三、严控流程,突出参保手续的规范到位。一是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严格按照《宁波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及市中心工作要求执行,各项申报材料齐全,各部门审批程序到位,未发现任何违规操作现象。二是全面落实公示制度,增加参保透明度。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新增人员名单每月均在社区公示,通过增加群众监督环节,保证人员资格符合参保要求。三是原始业务档案全部归档。被征地人员参保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原始资料经业务部门整理后,交由档案员装订成册、归档,所有资料均可查可寻,无一缺漏。(江东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