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公开招聘蒋连琼等同志为武夷学院教师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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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武夷学院:
你院《关于要求办理聘用蒋连琼等同志的函》(武院人发〔2014〕17号)文悉。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南人综〔2012〕23号),按照南平市政府《关于协调武夷学院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08〕50号)的有关规定,201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由你院自行组织。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经公示无疑异。同意蒋连琼、黄涵娟等2位同志招聘为你院教师。试用期为6个月。
南平市公务员局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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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22:47: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