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
3月29日下午,高明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系列文件,并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应佳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市下达我区2023年1月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有关事项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高明区2022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草案)》。2023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深化实施区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踔厉奋发、履职尽责,全力推动高明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为高明全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县域样本、绘就全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人大更大贡献。
会议还审议了《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度区人大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运用的方案(草案)》及《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区有关单位履职满意度测评实施办法(草案)》。根据草案,今年1月,在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区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有关单位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排名,拟授予区府办、区人民检察院“人大代表满意单位”称号,拟给予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民法院、市公安局高明分局通报表扬,拟对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招商局、市医疗保障局高明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集体提醒。
此外,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李梅玲为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何锦华为区民政局局长,熊鹏程为区卫生健康局局长,罗保玲为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