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督查企业工资拖欠支付工作
我市高度重视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11月19日、12月22日分别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元旦、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
新年伊始,1月4至7日,刘山鹰副市长带队到县市、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对我市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先后到邵武市、浦城县、建阳市、荣华山组团、武夷新区和市铁办、市高速公路指挥部,听取了各地各部门关于开展企业工资拖欠专项检查工作的汇报,并深入我市重点建筑施工项目,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现场督查。针对两节期间我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刘山鹰副市长强调,一要保持清醒认识。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金融借贷紧缩等原因的影响,今年我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工程施工领域拖欠工资问题依然突出,生产性企业、乡镇也出现工资拖欠,涉及面较广、协调处理难度加大。二要全面清理摸排。各地各部门要及早排查,全面掌握我市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对拖欠工资数额、涉及人员数量、具体拖欠时间、产生拖欠原因等,做到心中有数,并积极指导用人单位制定具体可行的偿还计划,分期抓好工资支付兑现工作。三要区分政策界限。一方面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行业和企业,发生欠薪事件由人社部门牵头处理,没有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行业,发生欠薪事件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另一方面要区分工程款拖欠问题与工资拖欠问题,工资拖欠要引导农民工申请劳动仲裁,严格按政策兑现,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个人;工程款拖欠不属于本次清理检查范围,要按相关法律程序处理。四要不断强化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联合执法,严打欠薪逃匿事件,发挥企业工资保证金及工资应急保障金的作用,及时妥善解决工资拖欠问题。五要完善诚信体系。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完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严格审验项目资金到位和工程款拨付情况,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企业,要依法对其市场准入、项目投资、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取消在我市参加项目建设的资格。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督促施工企业尽快支付工资,确保两节前不发生因工资纠纷引起的群访事件。六要总结成功经验,创新解决拖欠工资支付的方法并在全市推广,做到及时平稳地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武、市人社局局长陈衍禄、副局长马春分别参加督查活动。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