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扎实开展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于2007年7月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综治维稳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后,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扎实地抓好试点工作。 一是党政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工作,将综治维稳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及时调整充实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了人员、场所、设施、经费四落实。在综治工作会议上,与全县四乡一镇及各综治成员单位签订《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试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工作措施落实。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反复研究制定综治维稳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及时下发了《关于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工作职责、任务、目标,形成了维稳和综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督促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重点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健全处理社会矛盾工作领导机制等工作制度,有效的促进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 三是抓住影响全局的问题,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在打击犯罪方面,坚持重点打击和经常性打击相结合,通过侦破命案,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行动,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治安管理上,注重重点整治和重点管理,促进治安管理工作上轨道。积极开展治安混乱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规范经营管理秩序,使社会管理工作走上良性轨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处理难度大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组成联合工作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清理解决,有效地避免了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 四是积极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着力从源头化解各种社会消极因素。针对外来人口多,社会治安压力大的实际,在全县56个治保小组的基础上,组建了两个护村队和一个治安巡逻队,配合公安机关参与到治安管理工作中。同时加强信息报道和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工作,在全县表彰了22个先进集体和单位,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综治维稳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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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