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六项制度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为全面打赢“十三五”开局脱贫攻坚首战,印台区紧盯脱贫攻坚关键环节,不断总结运用工作中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工作措施,以六项制度推动有效做法制度化、管用经验长效化,抓细抓实脱贫攻坚工作。
领导靠前指挥制度。成立了由印台区委书记任总指挥长,区长任指挥长,区级领导任副指挥长、执行指挥长、督察长、副督察长的领导靠前指挥体系。明确细化各指挥长、督察长的任务分工。形成了各指挥长、督察长每周至少一次深入镇(街道)、村及重点领域、行业进行指导调度、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一线工作常态。
包抓帮扶制度。要求各镇(街道)及包抓部门干部每天在包抓村开展工作;各包抓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周末带领班子成员、包抓干部集中到包抓村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并每年为所包村办2件以上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实事;辖区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与贫困户结对帮扶;根据帮扶成效对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评星定级,根据定星评级高低优先安排各类政策性扶持项目(资金)。形成了各级干部、辖区各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共同联系的帮扶体系。
周例会制度。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由脱贫攻坚执行指挥长召集,相关区级领导,脱贫攻坚办负责人,八大工作组组长,相关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脱贫攻坚工作周例会。听取各相关单位当前工作存在问题解决情况及脱贫攻坚指令书执行情况;研究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同时严格参会人员在周例会中请销假制度;对脱贫攻坚工作中需区委、区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以议题形式,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前报送;每次周例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抄送各指挥长、各督察长和各镇(街道)、各部门。
督察制度。成立由印台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脱贫攻坚办、区移民(脱贫)搬迁办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全区涉及脱贫攻坚任务的所有单位,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开展一次全面督查,特殊情况随时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组织机构组建、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减贫成效、政策宣传、脱贫任务清单落实、包抓帮扶、督查整改、档案管理及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落实等方面的问题,现场下发督办单,定期编发督查通报。
约谈制度。对省市区下发的文件、召开的会议精神和要求落实不力,脱贫政策宣传工作落实不到位,没有按时完成脱贫任务清单涉及工作任务,在市区督查中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对下发的整改通知书、目标任务指令书没有及时整改和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涉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区脱贫攻坚执行指挥长及区脱贫攻坚办、区监察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问责制度。对在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中工作不力、弄虚作假,存在数据不准等问题被上级通报的;在省、市各类督查考核中被点名通报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对全区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区纪委负责进行严格问责。
六项制度的建立,有效激发了印台区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刚性约束倒逼着责任的落实,凝聚形成了全区上下一心的强大工作合力,让印台贫困群众有了主心骨,使他们在信息、资金、技术等方面实现共享互助,进一步拉近了干部与贫困户之间的感情,让他们有了贴心人,使他们树立起了摆脱贫困的信心,加快推进了脱贫攻坚进程。
网络编辑:任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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