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受过他们的帮助即来推荐张槎好人
为深入开展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建立推荐好人好事的常态机制,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身边好人典型,引领社会道德风尚,推进张槎公民道德建设和“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开展,张槎街道将开展2015年“张槎好人”评选活动。如果你身边有这样的“张槎好人”,不妨前来推荐喔~
(2014年“张槎好人”颁奖晚会)
本次活动由街道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共同主办,并成立2015年“张槎好人”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由街道党工委办公室、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文明办、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务监察和审计分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组成。
推荐工作
1.推荐范围及条件:凡是在张槎工作、生活或学习的人士,不分职业、年龄、性别、民族,凡积极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且符合下列有关评选条件之一的人员,无论所做的贡献大小,均可作为“张槎好人”推荐对象。(已获中央、省、市、区文明系统命名表彰的道德人物自动成为“张槎好人”,不再参与评选。)
2.具体标准:
助人为乐: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调解邻里纠纷,热心公益事业,或在热心捐款、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方面有突出表现,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有高度的正义感和责任感,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在抢险救灾、禁毒、禁赌、扫“黄”打“黑”、打击“双抢”等斗争中,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
诚实守信: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和良好的口碑。
孝老爱亲: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自觉尊重、孝敬长辈,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家庭和睦美满,事迹感人,群众赞颂。
敬业奉献: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精通业务,践行职业道德,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3.推荐要求:凡推荐上报的身边好人事迹要真实准确,不拔高、不夸大、不虚饰,要可信、可亲、可学;要体现出新时期张槎人的精神,要有温情和细节,能感动大众;“张槎好人”事迹公开后,发现有不实之处的市民可直接向主办方举报。
评选步骤
1.推荐上报阶段:社会各界可在7月1日前向所在村居委或直接向主办方推荐。每位候选人要有800字左右的报告材料并且填报《“张槎好人”( 类)推荐表》(表格可登陆“张槎街道办事处”官方网站);推荐方式:事迹介绍、有关图片等。(主办方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张槎街道文明办0757-82103920、82127506,zcxjwwb@126.com。)
2.初步评审:7月中旬,活动组委会对推荐上报的人选进行初步评审,并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确定候选人。
3.公开公示:8月中旬,活动组委会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通过张槎政务信息网和张槎微新闻等向社会公示,征求群众意见。
4.审核确定:活动组委会根据公示情况,形成“张槎好人”建议名单,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核。
5.表彰奖励:9月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授予荣誉称号,作出学习表彰决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来源:张槎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