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沈进行执法检查
9月26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白玛赤林带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来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刘粤军,全国人大社会委委员郎友良,全国人大代表孙元华、格桑德吉参加检查。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兼国家林草局副局长张永利,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枫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付忠伟陪同检查。
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关于消防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近年来,沈阳市深入践行******关于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消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当天,执法检查组来到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实地检查了通讯指挥、城市灭火战斗、石油化工火灾处置、高层建筑火灾处置、消防救援战勤保障以及重型工程机械、机器人和无人机等消防救援装备,视察了支队级作战编队,现场观摩了高层建筑灭火实战演练。在沈阳市府恒隆广场,执法检查组视察了位于负一层的微型消防站,检查了单位自主管理机制建设、各式人防技防措施等,在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区察看了监控覆盖情况,详细了解了突发火情时的全流程应急预案,并观摩了火灾应急处置培训演练。
执法检查组还随机抽查了万科蓝山小区和辽宁省博物馆。
市领导高伟、刘旭辉陪同检查。(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唐心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