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信息
项目编号:201****74006
沪普规土许方〔2013〕第19号
关于审定上海市普陀区长风街道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楼改扩建装修工程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1*******1125)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送审单》(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已经我局以(沪普规土许设〔2013〕第15号)通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的决定。经审核,该项目已经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编号:普发改社【2013】23号 ),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13)DA310****0135547号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建设项目名称:上海市普陀区长风街道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楼改扩建装修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金沙江路906号,东至长风二村,南至金沙江路,西至大渡河路,北至长风二村。
四、规划用地性质:社区医疗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 。
六、总计容面积: ,其中地上计容面积: 。
七、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建筑高度不大于 。
同意方案进入设计文件审查阶段。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六个月,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