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使用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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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金山区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做法主要包括: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按区建设用地事务所、镇房地所银行专户、征地所在村组银行专户顺序,逐层足额下拨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记入公积金帐户,须经村民会议同意并经镇经济管理所审批后,方可用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扩大再生产项目;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在村专户收到补偿费用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补偿给所有人;属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记入公积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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