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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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2018年11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10号,邮编:528322 联系电话:0757-25568022 传 真:0757-25534222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佛山市华澄环保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佛山市华澄环保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上涌村上涌大道42号之五 | 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年产风机100台、环保设备50台。项目从业人数为25人,项目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项目厂区内部不设饭堂和宿舍。 | 建议 1、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新明涌;水帘机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外运交由有该类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2、车间加工产生少量粉尘,需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建议项目在切割机旁设置挡板,定期打扫车间保持整洁;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5m的排气筒排放;喷漆和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水帘柜+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并需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同时,要求车间工人在作业时佩戴防毒口罩。 3、项目应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并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边角废料、沉降的粉尘交由废物回收单位回收。 4、合理布局车间的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厂房隔音、设备减振、防振处理,降低噪声源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危险废物需分类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点,定期交由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其转移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6、加强环境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环保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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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16:14: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