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整改任务第八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全省2016年约82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未无害化处置、临时堆场不规范等问题比较普遍。 |
责任单位 | 珙县住建城管局 |
责任人 | 周志华 |
联系电话 | 135****8683 |
整改目标 |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规范农村临时堆场。 |
整改措施 | 1.县住建城管局牵头,制定珙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治内容、时间节点。2019年12月底前,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 2.2018年6月底前,制定农村生活垃圾、临时堆场等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治内容、时间节点。2019年12月底前,全县17个乡(镇)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按照《宜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置协议签定工作的函》(宜市城执函〔2016〕99号 )及《中电海诺尔(宜宾)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接收生活垃圾前期准备工作的函》(〔2017〕24号)要求,我县于2017年4月16日起将县城区(含珙泉镇)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转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压缩站压缩后转运至中电海诺尔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做到日产日清,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2.针对临时堆场问题,制发《珙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方案》(珙府办函〔2018〕93号),建立了问题清单,明确了整治时间节点,截至目前,我县15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全部整治并销号。 3.针对城乡垃圾处理不规范问题,我县通过“珙县南部乡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至中电海诺尔垃圾发电厂处理项目”进行整改,该项目同时属于四川省城乡垃圾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项目,总投资12115.8万元,采用BOT模式实施。于2019年11月,按设计要求,分别在上罗镇、珙泉镇建成运行片区垃圾压缩中转站,并添置了将中转站压缩垃圾转运至中电海诺尔宜宾垃圾发电厂无害化处理的转运车10辆。目前,各乡镇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已全部转运至片区垃圾压缩中转站,经压缩后转运至中电海诺尔垃圾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全县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