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筠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筠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拟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修改意见的公告
县级相关部门,广大企业和市民群众: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川编办函〔2019〕249号)、《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司法厅关于报送市县行政审批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的函》精神,经筠连县人民政府批准,由中共筠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于2019年10月正式启动筠连县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令第713号)第十五条:“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之规定,因省委编办、省司法厅要求市县行政审批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报送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时间紧迫,故将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压缩为5天。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现将《筠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拟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向你们广泛征求意见。各单位、广大企业和市民群众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8月28日下午18:00前,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至中共筠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刘女士,联系电话:0831—7720632,电子邮箱:727793177@qq.com),以便我办进一步修改报审。逾期未反馈意见的,我们将暂按“无意见”处理。
特此公告
***:1.《筠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拟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修改意见反馈表
2.《筠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拟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3.《筠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拟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相关情况说明
中共筠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