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工业区A栋(1栋)宿舍楼部分楼层招租公告
岱山工业区A栋(1栋)宿舍楼部分楼层招租公告
招标编号: JMT12
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简称:经管中心)对 珠海市金明泰股份合作公司 的 岱山工业区A栋(1栋)宿舍楼1、2、3、8层使用权租赁进行公开交易,欢迎意向竞租人报名参加。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交易底价 | 交易面积 | 租赁年限 | 交易保证金 | 资产地址 | 权证编号
|
2060002 | 岱山工业区A栋(1栋)宿舍楼1层 |
40元/平方米·月
| 4111平方米 | 20年 | 60万元 | 珠海市香洲区前山岱山路70号 | 珠房地字第063672 |
岱山工业区A栋(1栋)宿舍楼2、3、8层 | 20元/平方米·月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经营现代服务业,包括酒店、商业、文化创意产业等。
三、竞租人准入条件
1、承租人须是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经年检合格,且在珠海市香洲区有固定营业场所的企业法人。
2、承租人须在租赁期内投入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对建筑物进行整体更新改造、并承担全部改造建设等费用。改造工程须按政府相关规定进行(如三旧改造)改建,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的房屋安全质量鉴定及相关加固工程、整体外立面改造、新建电梯(不少于2部)、全部更新的消防工程、全部更新的水电工程(给排水、排污、化粪池、强弱电)。
四、本次项目采用 现场填单 方式竞价,按照《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确定竞得人。
五、竞租人登记
第一步:现场勘查及初审
1、现场勘查
珠海市金明泰股份合作公司 组织意向竞租人进行现场勘查,时间为2015年 11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11:30 ,下午 3:00 – 5:00 (意向竞租人请提前联系公司)。
2、初审
意向竞租人请携带相关资料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 11:30 ,下午 3:00 – 5:00 到 珠海市金明泰股份合作公司 进行资格审核,过期不予受理。
第二步:缴纳交易保证金
初审通过的竞租人在 2015 年 12月 1 日下午 4:00 前,以转账支付方式向公司缴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无效。
账户名称:珠海市金明泰股份合作公司
银行账号:8002***********20
开户银行: 珠海市农商银行明珠办
备注:交易保证金收据或银行进账单必须注明: 2060002(资产编号);交易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第三步:资格复核
1、复核
初审通过的竞租人应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 日上午
8:30 – 12:00 ,下午 2:30 – 5:30 携带相关材料到经管中心进行竞价资格复核,经管中心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回执单》。
2、竞租人资格复核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 需要材料 |
单位 |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 |
2、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 |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1份); | |
4、交易保证金收据/银行进账单(复印件1份,验原件); | |
5、初审通知书(原件); | |
6、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审核,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 |
7、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六、公示时间
本招租公告日期为: 2015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
七、竞价会事宜
1、时间: 2015 年 12 月 4 日上午 10:00
2、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珠海市香洲区新溪路26号)
联系电话:8600381 传真号码:8600811
敬请业主单位、监督人员、竞价人员提前三十分钟到场签到,多谢合作。
八、其它信息
1、标的物以现状交付,出租年限为 20 年,每3年为一个租金递增周期,分两个不同时间阶段缴纳租金。在第一阶段(第一个租金周期至第三个租金周期):第一个周期租金为中标金额,第二个租金周期的租金递增幅度为第一个租金周期租金的8%,以此类推;在第二阶段(第四个租金周期至第七个租金周期):第四个租金周期的租金递增幅度为第三个租金周期租金的15%,以此类推。
2、标的物按照现状出租,若标的物实际面积与招租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招租公告所标示的面积为准。
3、竞得方如需对交易面积4111平方米外的附加建筑物进行拆除或扩建的,须经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按时归还合同标的物。
5、经管中心为资产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资产交易。成交后标的物的移交手续,由业主方与竞得方自行办理,经管中心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6、竞租人竞得标的物后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7、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珠海市金明泰股份合作公司 应将未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
九、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珠海市金明泰股份合作公司
联 系 人: 谭伟乐
联系电话: 138****8766 8660080
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