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镇依法拆除莲塘村15宗29间违法建筑物
8月9日,中新镇对莲塘村15宗29间违法建筑物依法实施拆除,拆除建筑面积约13280平方米。
经查证,该镇莲塘村有15宗29间违法建筑物基本上是占用了果园地、水田或林地,在明显不具备办理用地、规划、施工等报建手续的情况下,建起了在建地基或楼房,属于违法建筑物。其中一部分建筑物由外地人员假冒本村村民名义备案报建,企图博取征收补偿,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重破坏了农村社会公平,造成了恶劣影响,且涉嫌违法,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拆除以上违法建筑物前,该镇执法部门已对违建当事人发出相关执法文书,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自行拆除。然而违建当事人经多次劝告后,仍不履行整改措施且继续顶风抢建,中新镇依法组织对以上15宗29间违法建筑物实施统一拆除。
中新镇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以零容忍态度,按照“发现一宗,拆除一宗”原则,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重拳整治。(来源:增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