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6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2016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扎实做好我区2016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9月20日至10月30日,在全区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秋季集中防控目标任务是: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四种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5%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产地检疫率以乡为单位达到100%,定点屠宰场生猪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工作重点是: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和小反刍兽疫五种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与监测任务,加强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鸡新城疫、山羊痘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强化畜禽圈舍和周边环境消毒灭源,切实加强县际间接壤地区和规模养殖场(户)动物防疫监管,严防外来动物疫病传入。
二、认真落实好各项综合防控措施
(一)切实抓好秋季集中免疫,夯实防疫基础。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要按照***确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要求,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村民委员会动物防疫管理工作职责,充分落实养殖者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农村散养动物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真正使动物防疫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是严密组织开展集中免疫。坚持“五统一”、“五不漏”,做到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记录详实、档案健全、标识到位,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及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集中免疫工作。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和抗体水平监测。要结合防疫目标考核,及时组织对秋防工作措施落实及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主动开展免疫抗体水平监测,科学评价免疫效果,对免疫抗体保护水平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及时进行补免,筑牢保护屏障。
(二)加强重点人畜共患病及其它常发动物疫病防控。深入贯彻实施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强化布病、结核病、狂犬病等优先病种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治,确保取得实效。按照区畜牧水产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布病等重点动物疫病的监测、净化和监管措施,严防疫病传播扩散;认真组织实施《全国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全国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2016—2020年)》,进一步加强狂犬病免疫和监测扑杀工作,巩固血吸虫病防治成效。同时,统筹做好新城疫、猪伪狂犬、仔猪腹泻病、羊痘、犊牛副伤寒等其他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确保稳定控制。
(三)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结果的分析应用。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2016年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按照“四定”监测模式和“五结合”原则,突出林下养鸡、水网养殖、活畜禽调运与市场交易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对监测阳性畜禽和零星散发疫情要及时、规范、果断处置,并认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全面掌握重点疫病分布和流行状况。要定期组织对动物疫情信息和监测、流调结果进行分析、评估、会商,科学研判疫病风险和流行趋势,为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四)切实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执行 “六条禁令”,深入贯彻《四川省〈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检疫申报制度,规范实施检疫监管。切实加强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市场交易等重点环节监管,督导相关责任人严格执行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全面实施收购贩运动物台帐记录及人员登记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跨省调入畜禽“指定通道准入”和申报检疫查验制度,严格执行跨境调入活畜禽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深入推进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强化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和区域联防,加大对违规调运活畜禽及收售、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五)继续加强应急管理与物资储备。认真贯彻《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及四川省实施办法,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加强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应急储备和动态管理,确保质量,避免浪费和异常损耗。要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对群众举报疫情线索,要及时查证核实、消除隐患。一旦发生疫情,要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按“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处置,减少损失,降低负面影响。
三、加强秋季防控的工作保障
(一)强化经费和物资保障。区畜牧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好疫苗配套经费、免疫副反应补偿等防控工作经费,及时将疫苗调拨到位,并做好消毒剂等防疫物资的准备,确保秋季集中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提升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健全完善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制度,组织对基层防疫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规范免疫操作,提升技术水平,增强队伍整体素质和防疫能力。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要结合目标考核,在开展秋季集中防控期间,组织力量对工作进展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对工作进展缓慢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方,要限期整改,严肃追责。
全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期间,继续实行工作进度周报制,各乡镇(街道)每周三下班前将辖区内秋防进度报表汇总后报区畜牧水产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杨鹏,联系电话:0831—3839369。
***:1.2016年宜宾市南溪区重大动物疫病秋防进度周报表
2.2016年宜宾市南溪区重大动物疫病秋防畜禽存栏和应免数量统计表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1
2016年宜宾市南溪区重大动物疫病秋防进度周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16年 月 日
| 口蹄疫 | 禽流感 | 猪瘟 | 猪蓝耳病 | 鸡新城疫 | 小反刍兽疫 | ||||||||||||
疫苗种类 | 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 | 猪O型口蹄疫合成肽疫苗 | 牛羊O型-亚洲I型口蹄疫双价灭活疫苗 | O型-亚洲I型-A型口蹄疫三价灭活疫苗 | 高致病性禽流感灭活疫苗 | 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 | 政府采购专用活疫苗 | 耐热保护剂活疫苗 | 传代细胞活疫苗 | 灭活疫苗 | 弱毒疫苗 | 灭活疫苗 | 弱毒疫苗 | 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 ||||
本周疫苗使用数量(万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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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防累计疫苗使用数量(万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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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种类 | 猪 | 牛 | 羊 | 牛 | 鸡 | 鸭 | 鹅 | 其它禽 | 鸡 | 猪 | 猪 | 鸡 | 羊 | |||||
本周免疫数量(万头/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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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免疫数量(万头/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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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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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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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宜宾市南溪区重大动物疫病秋防畜禽存栏和应免
数量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16年 月 日
存栏数量(万头/只/羽) | 口蹄疫应免数量 (万头/只) | A型口蹄疫应免数量 (万头) | 禽流感 应免数量(万羽) |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应免数量 (万头) | 猪瘟应免数量 (万头) | 新城疫应免 数量 (万羽) | 小反刍兽疫应免数量 (万只) | |||||||||||
猪 | 牛 | 羊 | 鸡 | 鸭 | 鹅 | 其他禽 | 猪 | 牛 | 羊 | 牛 | 鸡 | 鸭 | 鹅 | 其他禽 | 猪 | 猪 | 鸡 | 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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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填表人:
***1、***2填报说明:
1.“畜禽存栏和应免数量统计表”只需在集中防控首次上传周报时填报一次,如需修改相关数据请与南溪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
2.“应免数”为对秋防期间应免畜禽数量,需保持同一季节性防控期间数据的相对稳定性;
3.联系电话:0831 -3839369。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