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四举措强化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市发改委着力加强四方面工作,切实维护好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一、发挥价格网格员监督作用,及时制止经营者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社区价格网格员作用,组织开展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环节价格巡查监督,重点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开展巡查,坚决制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密切关注药品、物业管理等价格改革领域的市场动态,坚决制止经营者借价格改革之机实施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
二、突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营造群众假日出行良好消费环境。会同市旅游局等部门做好节前重点巡查检查,结合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旅行社以低团费或“零负团费”为名宣传,在旅游行程中不履行价格承诺,擅自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旅游购物店串通涨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场所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督促高速公路经营者认真执行国庆期间免收通行费政策。
三、规范经营促销价格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对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通过主动***服务、发送提醒告诫函等方式,加强价格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经营者完善价格促销方案,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对大型购物中心、商场超市以及消费者举报的经营者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依法严肃查处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努力化解价费纠纷矛盾。保持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24小时畅通, 热情接听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耐心细致准确解答政策咨询,快速办理上级交办、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网上受理的各类价费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