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老人长寿金的建议
标 题: | 关于“提高老人长寿金”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提高,老年人的长寿金也应适当提高。因为近年的物价不断上涨,大多数老年人都没有劳动力,是依靠一点社保、农保金来维持生活。特别是农村的老人,农保金偏低,每月只有几佰元,生活得很不容易。他们工作了几十年,大半辈子为社会作出贡献,为改革开放贡献了青春,有今日的丰硕成果,都有他(她)们的功劳。为此,为了对老人家的关心,使他们生活过得开心,建议适当提高老人长寿金。 年龄现在每月建议每月增加增加后每月70岁至79岁30元70元100元80岁至89岁100元50元150元90岁至99岁200元50元250元100岁以上300元50元350元 |
问题答复: | 杨燕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老人长寿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老年福利事业的发展,积极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关心关怀体贴老年人生活,采取各种保障措施加强我区老年人优待工作,不断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和幸福感,让他们共享番禺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从2009年5月起,我区已率先向90岁以上长者发放长寿保健金,随后在2010年7月和2011年的7月先后按照广州市的文件要求扩大长者长寿保健金的发放范围和提高发放标准。目前,我区严格按照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关于扩大我市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的通知》(穗民〔2011〕78号)要求统一执行长者长寿金发放范围和标准,从2011年7月起,70-79周岁的长者30元/人.月,80-89周岁的长者100元/人.月,90-99周岁的长者200元/人.月,100周岁以上的长者300元/人.月,发放资金由市、区、镇(街)财政按4:3:3的比例分担。 2013年6月份我区向全区户籍70周岁以上的长者发放长寿保健金41,219人(其中:70-79周岁的28,468人,80-89周岁的11,133人,90-99周岁的1,583人,100周岁以上的35人),按照上述发放标准,发放资金合计2,294,440元(市917,776元,区688,332元,镇街688,332元)。按此推算,我区全年发放长者长寿保健金资金需2,753万元。 对进一步提高老人长寿金的工作,建议按照广州市的统一部署推进,根据市的相关政策出台后,我区将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后组织实施。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老人长寿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