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关于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的意见(试行)
绵阳政务网讯: 3月8日,我市出台《关于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的意见(试行)》,对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的人才范围、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的范围及具体激励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意见》提出,我市积极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向绵阳科技生产一线流动,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意见》还明确了受鼓励创办(领办)企业的范围,具体包括:各类优秀人才在绵阳辖区内创办(领办)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当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以及《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范围内的企业。
近期,将优先鼓励创办(领办)绵阳重点发展的“2+4”产业(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产业、食品及生物医药产业、冶金机械产业、材料及新能源产业、化工节能环保产业)领域内的科技型企业。
在鼓励政策方面,我市将采取“政策激励+政治激励+经济奖励”的方式,给予多方面的支持。在政策支持方面,我市将在充分用好用足现有的各项政策的基础上,陆续出台相关鼓励措施,确保优秀人才在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时,在项目立项、工商注册、经营场地、金融支持、贷款担保、专项资金扶持、相关费用减免等方面得到支持。
在政治激励和经济奖励方面,我市将对特别优秀的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人员给予提拔重用或给予经济重奖。(绵阳日报记者任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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