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基数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准确核定201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规范申报流程,保证社会保险费足额征缴,保障参保人员享受合法权益,自2016年1月开始,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基数申报工按计划作有序开展。
本次基数申报共涉及在绵阳市本级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331个,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绵阳市人民政府第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实行缴费基数以上一年度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口径,据实申报。 自工作开展以来,市社保局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做好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工作。同时完善了电子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格式,简化申报审批流程,确保审批工作快捷高效,各项申报数据真实准确。 如发现申报不实、弄虚作假,多报、少报、漏报的,将按《社会保险法》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截至目前,市本级按规定申报的单位共计297个,完成应申报单位数的89.7%。对于未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已按照相关规定从4月起,按上月缴费基数的110%征收,待申报基数后再结算。 (绵阳市社保局 吴依蔓)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