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见习岗位高校毕业生纳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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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为切实解决见习岗位高校毕业生的后顾之忧,鼓励就业人员为社会多做贡献,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近期我州出台相关政策,将见习岗位高校毕业生纳入社会保障,结合实际建立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
海北州安排在见习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纳入社保范围,社保基金由各级财政承担,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养老保险以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以20%为缴费比例;医疗保险以上年度社平工资为基数,以4.2%为缴费比例,只报住院费用,不报门诊费用;工伤保险以上年度社平工资为基数,以1%为缴费比例;失业保险以上年度平工资为基数,以3%为缴费比例(其中:1%为个人缴费比例)。养老保险考虑到见习岗位高校毕业生的工龄,参保时间以安排到见习岗位的时间计算,以2008年度社平工资为基数,补足相应年限。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参保时间都确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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