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东兴市民政局对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实施2022年度检查 (以下简称年检)。接受年检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年检结论关系到社会组织的社会信用、税收优惠、等级评估、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重大权益,各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填报年检材料务必要做到真实、准确、完整,请于2023年5月31日前提交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6月30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的年检纸质材料送市民政局2楼207室进行审查。
东兴市民政局将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及连续二年(含)以上未参加年检报送材料的,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股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红英,0770—7695050。
***: 1.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2022 年度检查须知
2.首次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用户需知
东兴市民政局
2023年4月3日
***:1
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检查须知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有关规定,防城港市民政局将在2023年6月30日前对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22年度检查。
一、年检对象
(一)2022年12月31日前在东兴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
(二)2022年6月30日前在东兴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政策情况;
(二)登记事项变更及依法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三)按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四)党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开展情况;
(五)是否存在违规收取费用情况和违反规定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情况;
(六)财务状况、资金来源以及使用情况;
(七)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情况;
(八)办事机构和分支(代表)机构设置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有关情况。
三、年检时间
从下发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如需调整报送材料时间,东兴市民政局将在东兴市政府门户网、邮箱或微信工作群上另行通知。
四、年检步骤
年检分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网上填报年检材料,提交登记管理机关预审
在广西社会组织网(http://shzz.mzt.gxzf.gov.cn/),“我要办--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年报”栏目进入年检登录界面,通过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年检系统(首次参加年检的用户需先注册后才可登陆系统)在线填报《2022年度检查报告书》并提交,登记管理机关对参检单位的年检材料进行网上预审,并在年检信息平台反馈预审情况。参检单位应及时登录年检系统查询年检预审情况,对预审提出的问题及时更正或作书面说明(补充佐证材料)。
第二步,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网上预审通过后,参检单位要及时将《2022年度检查报告书》打印成纸质文本,经法定代表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将《2022年度检查报告书》及相关材料送业务主管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无需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第三步,前往民政局现场年检
网上预审通过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加盖公章后,参检单位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如遇特殊情况延期,另行通知)。电话预约前往东兴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股提交年检纸质材料(地址:东兴市罗浮新区大转盘东兴市民政局大楼二楼207室)。
提交材料如下:
1.《2022年度检查报告书》(原件一式两份,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脱钩后的社会团体和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无需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公章。
2.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教育培训及其他类需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一式一份,须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年度财务审计(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不需提交《财务审计报告》)。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4.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五、年检工作相关要求
(一)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认定标准参照自治区民政厅2022年度检查有关通知要求。
(二)参检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年检工作,并在年检期间,及时注意关注东兴市政府门户网的通知公告或社会组织微信交流群发布的有关年检的最新通知内容和要求,以免贻误工作。
(三)东兴市民政局将通过广西社会组织网向社会分批公示年检结论,公示后确定的年检结论可在广西社会组织网“我要查--年检年报结果查询”栏目查询,请各社会组织及时关注。
(四)逾期未到东兴市民政局2楼207室提交年检材料且无正当理由的,将视同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进行处理。
(五)登记管理机关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将予以列入异常名单或撤销登记并公告。
(六)联系方式:年检网上初审和年检纸质材料报送联系方式:0770-7695050;年检技术服务QQ:400062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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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用户需知
为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高各地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事项网办率,从2021年4月19日起,根据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统一身份认证要求,广西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年报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将发生相应变化。
社会组织需要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重新进行用户注册。相关操作流程如下:社会组织登陆广西社会组织网(http://shzz.mzt.gxzf.gov.cn/),“我要办——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年报”后,直接进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选择“注册用户”进入注册页面,选择“法人注册”选项进行注册,在“法人类型”选择“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选项,逐项按要求填写完成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平台注册。注册成功后,再重新登录平台填报。
年检网上注册、初审咨询电话:0770-7695050;年检技术服务QQ:400062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