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社保部门开展一问三送活动扎实推进生猪养殖退养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生猪养殖业转型发展的意见》(嘉委发[2013]17号)精神,为促进生猪养殖户转产转业,3月7日,市人力社保社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生猪养殖退养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14]78号),要求全市人力社保部门充分发挥服务经济、保障民生的职能作用,对生猪养殖退养人员开展“一问三送”(问需求、送政策、送信息、送技能)活动,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力度,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促进转移就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实现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
(一)“问需求”。3月底前,由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结合生猪养殖情况开展的摸底调查,发放“生猪养殖退养人员就业意向调查表”,全面了解生猪养殖户的基本情况,重点掌握退养人员的就业意向、技能状况、社会保障等情况,做到就业意向清、培训需求清、社会保障清,确保退养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
(二)“送政策”。全面梳理和汇总相关就业创业政策,加大就政策宣传和咨询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退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其中将原生猪养殖规模50头及以上,与所在镇(街道)签订退养协议并按规定拆除猪舍,且退出生猪养殖业后未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可认定为就业困难退养人员,给予享受相应的就业优惠政策。
(三)“送信息”。多渠道收集适合退养人员的岗位信息,发挥基层人力社保工作平台的作用,及时向退养人员发布就业信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开展公益性岗位进村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安置;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养人员,做好创业指导服务。大力发展农村劳务合作社,鼓励劳务合作社吸纳退养人员尤其是大龄退养人员,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就业增收。
(四)“送技能”。依托职业院校、技工学校、镇(街道)成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退养人员提供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使退养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同时,要求全市人力社保部门将做好退养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检查监督,动态掌握养殖户的退养状况,做到退养一人,就业帮扶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