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生态环境局东港分局丹东市生态环境局东港分局组织召开美丽海湾建设工作推进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美丽海湾建设工作,促进基层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3月24日,丹东市生态环境局东港分局组织大鹿岛村和獐岛村就美丽海湾建设工作召开推进会。对相关工作进行调试部署。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和两村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美丽海湾建设基本要求》和辽宁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辽宁省美丽海湾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就如何做好美丽海湾建设工作,大鹿岛村和獐岛村结合本岛的实际情况,对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存在的困难及下步工作打算。
生态环境分局对相关工作进行认真细致解答,并就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在工作中需要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生态环境分局要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积极和有关单位沟通,确保协调到位。二是要明确工作任务,创建单位要结合实际,对照工作任务,开拓思路,积极沟通,找差距、谋措施,积极主动的把美丽海湾建设工作完成好。三是要借鉴先进经验,要深入现场,掌握每项工作的第一手资料。学习借鉴其他沿海城市的成功经验,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四是要保证申报质量。要对标对表,严把工作质量关,高质量完成美丽海湾建设工作任务,确保按要求完成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