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初定42项
在过去的一年里,本市包括常住外来人口在内的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经费已达人均46.41元。这个数字比历年以户籍人口为主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标准有大幅提升,并且全市已有10个区县实现了户籍、外来常住人口同等经费补偿。
据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依据基于国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原则,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上海目前正梳理汇总已实施的社区预防保健经费使用项目,结合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及服务提供现状,拟订新的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初步设计的共有12大类42项内容。拟新增的项目有社区大肠***筛查老人接种肺炎疫苗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待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专家论证后逐步实施。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本市自1997年开放实施社区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当年全市社区预防保健经费补偿标准为每万人口8万元,即户籍人口每人一年8元。之后,服务项目不断拓展,专项经费逐年增加,覆盖人群也逐步从户籍人口向包含户籍人口、外来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在内的全体实有人口扩展。到2005年,社区预防保健经费补偿标准提高到了每万人口20万元,其中的15万元用于包括10大类25小类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另外5万则用于疾病监测、一般应急突发事件处理、严重疾病筛查等。到2006年,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社区卫生预防保健等经费使用的具体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本市公共卫生服务内涵,明确四大类88项社区公共卫生项目,其中直接面向人群的服务项目共有30项,并将社区预防保健经费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万人40万元,同时,外来常住人口的社区预防保健经费标准原则上达到户籍人口经费标准的50%,流动人口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则根据项目提供的服务量核定。
最近两年来,本市在计划免疫、开设平产分娩点、农村妇女乳腺***及宫颈***检查等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又先行一步或加大力度。如将本市计划免疫的服务项目由原来的7苗防9病扩大到11苗防12病,将乙肝疫苗免费接种对象扩大至全人群,开设24家平产分娩点为外来孕产妇提供800元限价分娩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