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项目建设审批专项整治
我市开展项目建设审批专项整治
3月15日,我市下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多、程序繁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3月15日至6月15日对精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减未减、应下放不下放、项目审批“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自全市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在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精简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清理项目核准前置手续中,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市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对于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概不再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共取消银行贷款承诺、融资意向书、资金信用证明等核准前置审批事项18项。此外,我市还积极开展项目并联审批,探索和推进网上审批,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管理。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重点是承担工程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审批、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招投标、项目验收等环节部门单位。主要整治内容是行政审批未实现“两集中、两到位”的问题;审批事项或权限已下放、取消,仍继续审批的问题;以备案方式进行变相核准和审批的问题;自行设置审批(核准)前置条件的问题以及“重审批、轻监管”等9个方面。通过专项整治,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减少权力寻租空间、消除滋生腐败土壤,确保行政审批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期间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郑铭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