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屏山县第二批优秀人才突出贡献奖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
屏山县人才办
关于对屏山县第二批“优秀人才突出贡献奖”
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屏山县“优秀人才突出贡献奖”评选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推荐、资格审查、征求意见、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差额票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会差额票决、县人才工作联席会差额票决、县政府常务会差额票决、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等程序,确定马辉等3名同志为屏山县第二批“优秀人才突出贡献奖”拟表彰对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 辉 男,1970年1月出生,汉族,大学,中共党员,宜宾米奇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屏山县“荣誉公民”、“爱心扶贫先进个人”、“第八批拔尖人才”,为屏山县第二批“优秀人才突出贡献奖”拟表彰对象。 | |
| 罗 萍 女,1970年6月出生,汉族,大专,群众,中学高级教师,屏山县学苑街小学校教科室主任,屏山县“优秀教师”、“优秀科技先进工作者”、“第八批拔尖人才”,为屏山县第二批“优秀人才突出贡献奖”拟表彰对象。 |
顾元德 男,1967年1月出生,汉族,大专,中共党员,宜宾恒丰丽雅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屏山县“优秀共产党员”、“第八批拔尖人才”、“荣誉公民”,为屏山县第二批“优秀人才突出贡献奖”拟表彰对象。 |
公示时间从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3日止(3个工作日)。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反映,请以真实姓名向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书面反映。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联系电话:0831-5724992。
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
屏山县人才办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