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报送2021年第二次人大代表问政整改方案的报告
2021年11月22日,县人大代表在2021年第二次人大代表问政中,对屏山县S311锦屏至龙华段公路改建工程提出的问题,经县交通运输局认真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现将整改方案报告如下。
一、整改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人大代表问政中指出的问题,以及施工建设中存在的客观问题,从根本上解决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的问题,通过整改,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二、整改措施
(一)分类分项研判,明确措施。对于当前工期滞后的问题,根据县委、县政府对项目的总体安排,县交通运输局召集参建单位、相关乡镇、部门等多个单位,分类分项认真分析,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及内容。
(二)整体施工节点,总体谋划。一是春节前完成改建段约28公里主体工程,铺筑第一层沥青面层,基本达到通车条件。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改建段28公里级配碎石垫层施工,2021年12月10日开始水稳层施工,2022年1月5日开始铺筑长一层沥青面层,2022年1月25日前完成28公里第一层油面层施工。二是桥梁工程、改线段约5.8公里,在2022年6月前完工。三是2022年8月底前在合同工期内完成交工验收工作。
(三)日工作量节点,具体计划。根据剩余工程量,制定日工作节点施工组织计划,考核每天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应的人员、机械、材料投入。在2022年1月底前,日均投入的各类机械设备不低于50台,施工作业人员不少于100人,日均到场砂石材料不少于4000吨。每月对日工作量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调整。
三、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专项整改专班,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领导任组长,各参建单位及相关乡镇、部门组成屏山县S311锦屏至龙华段公路改建工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
(二)督促指导,驻地整改。一是县交通运输局派出1名分管领导常驻现场,负责督促施工组织计划的落实,现场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建设问题。二是业主单位派出3名业主代表常驻现场,2名负责技术和施工组织,1名负责征地拆迁和矛盾纠纷协调。三是定期例会协调机制,原则每半个月由分管县领导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解决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并制定交办清单,由县委目标绩效办进行考核。
(三)强化问责,严格考核。一是根据对剩余工程量的调查制定的施工组织计划,在2022年1月底前,日增投入的各类机械设备不低于50台,施工作业人员不少于100人,日均到场砂石材料不少于4000吨。考核结果直接与计量款支付挂钩。二是加强目标考核,由县委目标绩效办定期对推进情况进行考核,对各参建单位工作完成情况通报考核。三是严格奖惩措施,若非不可抗力原因未按期完成总的节点计划,对参建相关单位实行顶格处理。
屏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