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嘉鱼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嘉鱼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嘉鱼县统计局
(2022年5月18日)
2018年9月,***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2018年12月,我县“三调”工作全面启动,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6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51572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2954.21公顷(494313.15亩)。其中,水田15544.02公顷(233160.3亩),占47.17%;水浇地14568.35公顷(218525.25亩),占44.21%;旱地2841.84公顷(42627.6亩),占8.62%。耕地主要分布在新街镇、潘家湾镇、簰洲湾镇等地,占全县耕地的65.26%。
嘉鱼县耕地上作物熟制全部为一年两熟,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9038.75公顷(435581.25亩),占全县耕地的88.1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990.47公顷(44857.05亩),占9.0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919.4公顷(13791亩),占2.7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15公顷(77.25亩),占0.0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44公顷(6.6亩)。嘉鱼县耕地分布在2度以下平地的面积最多,15度以上耕地较少。
(二)园地4201.51公顷(63022.65亩)。其中,果园505.63公顷(7584.45亩),占12.03%;茶园443.14公顷(6***7.1亩),占10.55%;其他园地3252.74公顷(48791.1亩),占77.42%。园地主要分布在官桥镇、高铁岭镇、陆溪镇等地,占全县园地的87.38%。
(三)林地17609.36公顷(2***140.4亩)。其中,乔木林地12896.56公顷(193448.4亩),占73.24%;竹林地305.35公顷(4580.25亩),占1.73%;灌木林地1387.94公顷(20819.1亩),占7.88%;其他林地3019.51公顷(45292.65亩),占17.15%。林地主要分布在官桥镇、高铁岭镇、陆溪镇等地,占全县林地的74.68%。
(四)草地210.84公顷(3162.6亩)。其中,其他草地210.84公顷(3162.6亩),占100.00%。草地主要分布在鱼岳镇、官桥镇、新街镇等地,占全县草地的54.65%。
(五)湿地1222公顷(1833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1222公顷(18330亩),占100.00%。湿地主要分布在鱼岳镇、簰洲湾镇、新街镇等地,占全县湿地的86.2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948.96公顷(119234.4亩)。其中,建制镇用地3310.81公顷(49662.15亩),占41.65%;村庄用地3998.53公顷(59977.95亩),占50.30%;采矿用地525.62公顷(7884.3亩),占6.6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14公顷(1710亩),占1.44%。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较大的是鱼岳镇、潘家湾镇、高铁岭镇等地,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6.67%。
(七)交通运输用地2110.94公顷(316***.1亩)。其中公路用地1207.94公顷(18119.1亩),占57.22%;农村道路872.76公顷(13091.4亩),占41.35%;港口码头用地28.95公顷(434.25亩),占1.37%;管道运输用地1.29公顷(19.35亩),占0.06%。交通运输用地面积较大的是官桥镇、新街镇、潘家湾镇等地,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57.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5336.67公顷(530050.05亩)。其中,河流水面8269.95公顷(124049.25亩),占23.40%;湖泊水面10347.56公顷(155213.4亩),占29.28%;水库水面1165.76公顷(17486.4亩),占3.30%;坑塘水面13162.38公顷(197435.7亩),占37.25%;沟渠1432.53公顷(21487.95亩),占4.05%;水工建筑用地958.49公顷(14377.35亩),占2.7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的是鱼岳镇、渡普镇、簰洲湾镇等地,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51.20%。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