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维权岗上一堂特殊的课
8月20日,省人社厅调解仲裁管理处处长王家勇、省人社厅调解仲裁管理处四级调研员黄浩、州仲裁院院长付显康一行到镇远县就农民工维权岗设立及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县人社局局长欧阳波、分管副局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乡镇领导、人社中心负责人陪同调研。
王家勇一行先后深入镇远县人社局、羊坪镇人社中心,实地考察农民工维权岗设立及基层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会上,王家勇同志听取了镇远县农民工维权岗工作情况汇报,并与会人员开展交流,就2020年5月1日实施的《农民工工资保障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了摸索探讨,讨论在新形势下怎样处理好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应对措施,对镇远县在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提出了许多指导性和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王家勇同志强调,在做好当前工作的基础上,一要充分处理好农民工维权事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二要人社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欠薪根治工作,支持新时代农民工诚实劳动、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要以法治手段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便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不走弯路、少跑腿,精准有效保障其合法权益。
王家勇一行对我县农民工维权岗设立及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农民工维权岗的设立亮点突出,有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一是能够为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精准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有助于强化农民工法治思维,引导新时代农民工依法充分保障劳动报酬权益;三是促进优化了市场主体有序运行的劳动用工法治环境。
镇远县人社局欧阳波围绕从“农民工维权岗设立、如何做好民工工资支付及劳动维权案件处理”等方面做了相关工作汇报,他表示,王家勇同志一行的调研活动给我县人社系统及基层调解组织上了一堂特殊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讲解课,给我们理清了如何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劳动维权案件处理工作的思路,明晰了“农民工维权岗”设立的目标和定位,助推了我县“农民工维权岗”的设立和完善。人社部门会发挥好相应作用,预防矛盾化解到基层,做好劳动仲裁调解工作,把社会矛盾化解到萌芽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