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威宁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威宁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威宁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63.5亩,本项目总建设规模135200m2,绿地率为45.2%,容积率0.86,建筑密度18%,停车位1020辆,设置床位1000张。主要建设内容为迁建威宁县人民医院养老康复中心传染病楼、行政楼、急诊楼、医技楼、后勤楼、门诊楼、儿科门诊楼、住院楼、营养食堂、动力中心、制氧中心等及其附属设施用房。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本项目为异地搬迁扩建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噪声、施工废水、施工扬尘、及建筑垃圾等产生的不良影响。因施工期周期短,经合理措施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
(1)废水:主要为医疗综合废水。
(2)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污水处理站臭气、医疗废物储存室废气、食堂油烟以及停车场废气等。
(3)噪声:主要为备用发电机、风机等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办公生活垃圾。
三、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通过对各处理设施池体加盖、消毒脱臭等措施后,恶臭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废:医疗垃圾采用专用垃圾袋暂时贮存于医疗暂存间,污泥与医疗垃圾一并交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通过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治理。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至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出。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威宁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曹主任
联系电话:0857-6335816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海域7栋12楼
联系人:杜工
联系方式:0851-84813562
威宁县人民医院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