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设立我市首家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携手推动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顺德区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揭牌成立
2018年2月6日,区司法局局长叶翠青、副局长冯炳全、区法院副院长李红、立案庭庭长顾玮琦、副庭长郭珮琳、市律协会长钟坚为顺德区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揭牌,并于区法院四楼会议室召开律师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市律协副会长、副监事长、理事和区法院相关庭室、区司法局相关科处负责人共16人参加了揭牌仪式和座谈会。
开展律师调解可以拓展律师业务范围,实现律师专业法律服务与调解这一中国特色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顺德区法院和区司法局根据上级部署,成立律师调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工作方案,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落实工作设施和工作场所,为试点调解室正式开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市律协会长钟坚高度评价区法院和区司法局的工作,并介绍了佛山市律师协会调解中心和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这两个律师调解试点的相关情况。
区法院副院长李红指出开展律师调解是完善我国诉讼制度的创新性举措,有利于及时化解民商事纠纷,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是推动形成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充分发挥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作用”,从律师调解案件范围、调解员队伍选拔和培训、回避制度及纪律要求、奖惩机制等多个方面各抒己见,气氛热烈。
区司法局局长叶翠青要求参与律师调解工作的顺德律师,要坚持依法调解、平等自愿、调解中立、调解保密、便捷高效、有效对接的原则;律公科要着力选优配强律师调解员队伍,招募一批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调解员;并建议区法院、区司法局、市律协要加强合作,一是要积极引导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实现律师调解工作可持续性发展;二是要及时开展岗前培训,对律师调解员进行调解技能、调解程序、调解纪律、调解文书制作等方面的专题辅导,实现律师调解工作规范化发展;三是要及时总结成功案例和调解经验,加强宣传,扩大社会知晓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优先选择律师调解快速有效解决争议,实现律师调解工作优化发展。
会议达成共识,今后将从加强三方工作联系、厘清案件范围、科学选任调解员、开展岗前培训和建立运行模式等五个方面着手,共同稳步推进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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