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应有法律保障
昨日,禅城区金澜南路安置小区建筑工地,工人正在舀消暑绿豆汤。 |
昨日,省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专项检查组来到我市检查建筑工地、企业等防暑降温工作及高温津贴的发放情况。检查组表示,将建议省以立法形式让高温津贴有法律支撑。
昨日上午,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市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黄建丰主持了会议。据了解,今年6月10日至7月10日,市人社局对全市2778户用人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中未发现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情况。市安监局则表示,在6月对市内261家涉及高温液态金属的企业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对高温岗位落实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措施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发现隐患325处,发出整改指令46份,督促隐患整改301处,整改率达93.53%。此外,市住建局表示,在橙色预警信号下,中午12时至下午3时须停止露天工作,而当预警信号升至红色时,停止有关人员日间露天作业。不过,我市多部门也表示目前高温津贴缺少法律支撑,各职能部门在督促企业落实时有些力不从心。
下午,检查组一行又先后走访检查了禅城金澜南路的安置小区建筑工地、禅城环卫处以及佛山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在安置小区建筑工地,该工地负责人表示,在与工人签合同时,高温津贴已包含在工资里。在禅城环卫处,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环卫女工,她们都表示每月有150元的高温补贴,连续发放5个月。
省总工会副主席、检查组组长张国兴表示,佛山很重视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对于职能部门在实际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检查组将建议省以立法形式让高温津贴有法律支撑。张国兴还表示,防暑饮料不能代替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超过33℃的高温下作业就须支付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