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城管函〔2017〕295号关于2017年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72150号建议的答复
李远辉(等1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宝安区绿道建设和共享自行车停车问题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建议!现就我区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开展绿道路网拓展与提升行动,完善慢行系统
宝安区现已建成绿道411.56公里,其中,区域绿道62.6公里;城市绿道71.4公里;社区绿道277.51公里,已建成了较为完善的绿道网络。随着市民使用自行车出行率需求量越来越大,使用绿道和其他的道路越来越频繁,而绿道建设和共享单车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
目前宝安区依托绿道,开展绿道配套设施与路网拓展提升行动,完善慢行系统。一是加快绿道二期规划建设。丰富绿道目的地建设,除引向各类公园外,还将对道路绿化带路口节点打造慢行系统为主题的小游园,形成新的“绿道园”目的地,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出行需求。二是修整现有绿道。对现有的410公里绿道及设施进行修整、连通和完善。三是织密路网。组织各街道进一步拓展绿道网,新安街道开展了“一带三环”绿道路网拓展与提升行动、石岩街道实施石岩湖环湖绿道建设、福永实施立新湖环湖绿道建设,形成经验后将向全区推广。四是以绿道为轴,打造精品绿带。要求各街道要提高绿道建设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以绿道为轴,提升环境整体品质。
二、部门联动,加大绿道建设的投入和品质
城市和社区绿道有部分是在原有非机动车道上通过直线形成自行车专用道的,绿道建成后,现由各辖区街道负责管理和维护,非机动车道由宝安区交通运输局管理。区发改委现已审核通过各街道绿道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包括路面修复、完善标识牌、绿道网贯通,完善6个驿站的配套设施,已正在进行施工中。目前宝安区城管局草拟了《宝安区绿道路网拓展和自行车停放点等配套设施完善提升两年行动方案》,加强统筹绿道的管理。推进绿道和城市慢行系统衔接与连通,支持绿色出行。
三、统筹协调,合理规划共享单车停放选址
为推进绿道建设和发展,我区规划部门根据《深圳市绿道网专项规划》、《深圳市慢行系统布局规划》等专项规划,引导绿道网与公共交通接乘设施、自行车道、行人无障碍设施、自行车停放及租赁设施等配置相结合,为全市、各区的绿道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和科学引导,同时《深圳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明确了规划选址的相关指导意见。目前,宝安区首批投放主要在轨道和公交等大型交通枢纽点设置了停车区域,为市民的换乘提供了充足的便利。在下一批共享单车停车区域施划工程中,科学精准做好轨道和公交相关接驳工作。
四、健全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共享单车有法可依
近年来共享单车盛行,市民“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但因目前公共交通配套设施不完善,导致车辆乱停放现象日益严重,互联网自行车目前处于无序管理状态,出台指导性意见规范管理迫在眉睫。宝安区城管局组织交通、交警等相关单位就规范的内容、范围等进行多次讨论后,草拟了《宝安区关于规范互联网自行车停放的工作意见(试行) (送审稿)》,内容包括职责分工、布局规划、设置要求、建设审批、日常管理、行政处罚等六方面内容,《意见》出台后,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将更加清晰,防止出现推诿扯皮、“三不管”的现象,有利于我区互联网自行车的健康有序发展,这也将成为全市首个关于互联网自行车规范停放的指导性意见。同时宝安区重视宣传工作。一是协调各社区对市民宣传爱护共享单车,规范停放等内容,提高共享单车使用者的文明意识。二是进校园举办交通文明知识讲座,其内容包括倡议学生规范使用共享单车。三是引导市民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禁止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骑行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自行车。
五、严把准入关,严格执法,积极探索信用惩戒模式
宝安区城管局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共同管理好宝安区共享自行车的投放审批和管理工作,控制共享单车的总体数量,组织共享单车企业加强偏远地区的投放和使用,合理资源布局。积极探索信用惩戒模式,进一步尝试把个人信用积分和租车费用挂钩,规范用车行为。
六、下一步计划
接下来,全区还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加强绿道的建设规划和共享自行车停车问题。
一是加快绿道及慢行系统规划建设。一方面将对现有绿道及设施继续进行修整,同时完善驿站、引导牌等设施。另一方面将拓展与提升绿道路网,增加铺设新的绿道,与现有绿道接通,形成布局合理、使用方便的绿道网络,进一步加快城市慢行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在地铁站、公交站、商业街等划出专门区域进行硬底化铺砖,设置停车线或便民停车点,方便市民“最后一公里”的出行。二是成立共享单车领导小组,加强政府监管部门的合作,区政府层面成立“共享单车管理办公室”,成员为区交委、城管局、交警大队、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即网格员)、各街道和相关新闻媒体等单位,并配备专职办公人员、办公场所、办公经费,为规范共享单车的管理提供组织保障,推行科技化、现代化的管理制度,提升服务质量。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