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加大医疗保险监管力度前三季度职工医保基金拒付费用2700万元
市医保中心加大医疗保险监管力度 前三季度职工医保基金拒付费用2700万元
日期:2017-12-01 点击数:853 来源: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医保中心采取多种举措加大职工医疗保险监管力度,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定点医师、参保人员实行管理全覆盖,利用经济手段,让违规者得不偿失,坚决遏制违规行为,切实防范基金流失,保障基金合理使用。前三季度医保基金拒付、扣款达2700万元。
一是加强住院费用审核支付。采取抽样同比例放大的方式对住院费用进行审核,拒付不合理费用和放大扣减共计1241万元;拒付重复入院203人次住院费用89.8万元;拒付门诊慢性病费用17.8万元。
二是严格特例单议病历审核。组织专家审核特例单议病历5195份,涉及医疗费用1.6亿元,拒付不合理费用合计1295.6万元。
三是加强尿毒症门诊包干费用管理。通过日常管理和系统审核,扣除尿毒症治疗天数2869天,拒付相应费用63.8万元,有效的防止了医院通过转移尿毒症门诊慢性病收费的现象。
四是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履行协议情况专项检查。检查378家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对62家药师不在岗当日发生的刷卡费用共计6.5万元予以拒付;暂停2家违规摆放生活用品的药店职工医保业务,限期3个月整改;对药品进销存不符的违规费用8.76万元予以扣除。
五是加强医保定点医师管理。对我市某三甲医院吴某某、董某某两名医师未按规定履行定点医师岗位职责,违规开具门诊慢性病处方,给予暂停其定点医师资格3个月,并要求医院对相关科室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六是加强参保人员管理。对2名违规的参保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施1年的重点管理,停止费用即时结报待遇。其门诊慢性病费用需自行垫付之后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同时,对违规超剂量药品费费用予以追回或从医院拨付款中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