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区省级创业型街道社区(村)验收成功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苏发〔2016〕4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创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42号)、《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7〕253号),润州区金山街道、和平路街道金山村积极开展省级创业型街道、社区(村)创建工作。 区人社局高度重视此次省级创业型街道、社区(村)的验收工作,将其作为建设和谐社区、实施惠民工程、完善民生举措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创业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为了做好验收工作,区人社局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就业管理机构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定由就业管理机构负责人定期进入街道及社区(村)指导、分管领导定期进入街道及社区(村)监督检查、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的工作流程。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由人社部门派出资深创业专家进入街道及社区(村)进行指导,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创业孵化区域,完善创业孵化制度,帮扶入孵企业成功创业,确保出孵率稳步提高。 三是加强责任落实。做到要求、责任、进度“三落实”。制订推进时间表,根据申报基地所属街道,落实责任分工,由具体责任人定期汇报创建进度。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与市级部门联动,充分利用市级信息发布平台,事前公示申报程序、申报标准,事中公示创建过程、事后公示评选结果,做到程序、标准、过程、结果“四公开”,扎实有序地完成了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的验收工作。
(润州区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