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10月27日上午,金湾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审议和通过有关规定(草案)和决定。
会议由金湾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文莱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金湾区人民政府关于《金湾区农村经济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关于《金湾区201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听取了金湾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派驻三灶、红旗检察室工作情况报告。
审议通过《珠海市金湾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修订稿)、《珠海市金湾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珠海市金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珠海市金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细则》《珠海市金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监督司法工作的规定》《珠海市金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办法》《金湾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金湾区四届人大代表的请辞决定,同意任东卫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金湾区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同时审议通过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金湾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定名额为151名,2016年9月按换届选举工作方案选举产生148名,后因调离本行政区域或个人请辞等原因,部分区人大代表资格被依法终止,现在,金湾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142名。
金湾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庆伦、张洪明、赖增李、赵洁萍出席会议。金湾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夏志高列席会议。
(吴立平 黄振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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