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合作机制期待破冰
“长三角已到了新一轮发展的关键时期”、“长三角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正在常州举行的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八次会议上,长三角16座城市的市长,用不同的话语表达着共同的愿景。《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即将出台,长三角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
如何才能实现这关键的一跃?当市长们将讨论话题引向深入时,便面临着这样的尴尬:现有的长三角合作机制与长三角联动发展的迅猛态势不完全适应。“长三角合作机制需要创新突破。”杭州市副市长佟桂莉如是说道。
机制问题凸显
毋庸置疑,现有合作的机制,极大推动了长三角在过去一段时间的联动发展。
此次长三角协调会确定的“4+3”合作专题中,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就将于明年搭建并正式运行,届时,长三角协调会每年要召开的几十次会议就可以通过远程视频进行,使协商效率大大提高。长三角协调会办公室副主任尤传礼说,本次会议又确定了“4+3”的合作专题,其中,港口合作、旅游标志规范设置、交通卡互通、协调会远程视频会议系统4个专题是在以前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新增的3个专题是统一大市场建设、世博主题体验之旅、区域环境保护,都将马上开展调研。
相对于硕果累累的合作专题,更令参会代表们高兴的是,长三角各城市都对创新合作机制表现出强烈的诉求。“视频会议系统也许能节省差旅费,但化解不了长三角合作中深层次的矛盾。”一位市长坦言。
市长呼唤市场
“一些专题合作呼声很高,但一涉及地方利益就‘刹车’了。”杭州市副市长佟桂莉直言不讳,“这并不是专题组不卖力,而是合作机制的问题。”
这也并非佟桂莉一人的感受。长三角合作多年,很多城市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行政界限阻碍了深度融合。如今,松散的协调机制已经满足不了提升长三角区域整体国际竞争力的迫切要求,创新机制以突破行政界限的壁垒已成为长三角进一步融合的关键所在。而且,长三角内的很多区域已展开了种种尝试。譬如,杭州、嘉兴、湖州、绍兴目前正在尝试建设突破行政界限的“杭州都市经济圈”,除了编制统一规划,四市还组建了规划、交通、环保、产业、旅游五个专业委员会,由各城市抽调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以求在圈内重大项目、重大活动上统一部署。
南京市副市长陈刚说:“长三角合作机制必须增强‘刚性’约束,建议把长三角合作纳入部门考核体系,把专委会定下的项目落到实处。”很多市长还提出,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不应该成为“政府俱乐部”,既然是经济协调会,必须将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也吸纳进来。而且,跨区域中介组织的服务支撑也必不可少。
人心所向新机制
机制创新成为一大热门话题,反映出长三角各成员城市希望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的强烈意愿。
长三角城市协调会办公室一负责人介绍说,目前长三角合作架构主要有三层,一是两省一市主要领导会议,二是常务副省(市)长座谈会,三是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从目前的机制看,长三角合作主体偏重于政府,而且尚未建立彻底的人、财、物及责任考核机制,合作专题的推进中,经常出现“有人出场、无人办事、无钱办事、无督办督查”的现象。鉴于此,市场诉求、政府协调和法制保障“三要素”缺一不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建立直接、完整和有效的市场主体诉求表达渠道,再由政府协调决定合作专题,最后是法制保障。“目前长三角区域内合作协议多,协商协调多,但落实到区域规章制度上的事项却很少。”该负责人说。
有专家还提出了新合作机制的建议:首先设立一个专家委员会,作为智囊团根据市场诉求提出区域发展的议案,供决策层参考,决策层由两省一市主要领导组成,主要是战略决策,确定区域合作的大方向;其次,将目前的常务副省(市)长座谈会和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进行整合,设立领导小组,根据决策层意见确定具体的合作专题和项目,领导小组下面再设立公共办公室,由各地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合作专题的落实。合作专题由各个临时组成的专业委员会负责,比如交通专题,就由各地交通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交通专业委员会,负责专题推进,并接受考核。
还有专家提出具体建议,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可以考虑设立长三角发展“公共基金”。借鉴国外都市圈发展经验,“公共基金”可由政府、银行和民间共同出资组成,对符合区域规划的重大项目进行投资,市场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