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香洲海华塑胶制品厂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验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14年第20号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海华塑胶制品厂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市香洲海华塑胶制品厂
建设地点: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三路2号4楼
建设性质:迁建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塑胶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年产胶粒815吨
使用面积:1500平方米
总投资:100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批复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
验收监测单位:深圳市粤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该项目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落实了污染防治相关措施;
(二)该项目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三、验收检查和验收监测结果
(一)该项目落实生产设备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二)配色打版、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三)该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及排放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四)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回收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交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五)废气排放口已按规定办理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我局拟对该项目做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在公示期内(2014年6月18日-2014年6月24日),如对此项目验收持有异议,可向香洲区环保局提出书面意见,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受理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保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教育路89号二楼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0756-212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