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局揭阳市发展改革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2014年揭阳市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局 揭阳市发展改革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2014年揭阳市节能宣传月
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国资监管机构、文广新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团委、供电局,行业协会及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等14部门《印发2014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4〕2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经信局等14部门联合制定了《2014年揭阳市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揭阳市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
市经信局 市发展改革局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环保局 市住建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局 市国资委
市文广新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总工会
团市委 揭阳供电局
2014年6月4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林映清,联系电话:8768334,传真:8235329;市节能监察中心联系人:陈逸华,联系电话:8221475)
2014年揭阳市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
2014年是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节能减排降碳、应对气候变化舆论宣传,为“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贡献力量。根据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等14部门《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4〕2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绿色揭阳。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6月10日为全国低碳日。
三、组织机构
由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国资委、市文广新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揭阳供电局等部门主办,市有关单位协办。
四、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减排降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讲排场、摆阔气等行为,形成崇尚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降碳。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创新宣传方式,突出活动主题,做到节能宣传与促进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与实现“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目标相结合。
以全国低碳日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积极鼓励相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参与宣传活动,在更大范围内推动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五、主要活动
(一)2014年揭阳市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启动仪式
1、活动时间:6月10日上午10:00-11:00
2、活动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风广场
3、活动内容:启动仪式 节能节电、低碳知识现场咨询活动
(二)组织参加省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暨电机能效提升工作现场会。
动员组织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电机生产使用企业、部分纳入省万家企业代表参加2014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暨电机能效提升工作现场会。
(三)全国低碳日活动
组织开展“低碳日”宣传活动,在部分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分会场,相应组织宣传活动。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在各地、各企业中宣传国家、省低碳发展相关政策,以贴近群众、互动体验的方式,普及低碳发展、低碳生活方式、消费模式相关知识,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引导企业、民众践行低碳理念。
(四)节能低碳公益宣传活动
采用政企联动方式,于6月10日联合揭阳电信、揭阳移动、揭阳联通三大运营商发送节能减排、倡导低碳生活常识的公益短信,将宣传月主题及节能相关知识发送至手机用户,实现媒体宣传全覆盖。
并于6月10日启动仪式当天,会同市有关单位在纸质媒体积极宣传节能低碳有关知识,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6月10日至15日期间,会同有关单位制作公益广告在电视媒体连续播出。
(五)节能低碳校园行活动
以中小学为宣传重点,在全市范围内选择6所以上中小学校举行以节能节能减排低碳、绿色生活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宣传活动,营造节能低碳校园文化,引导学生形成绿色生活、勤俭节约的意识和行为习惯。
(六)节能低碳企业行活动
以电机能效提升计划为宣传重点,在节能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节能循环经济专业培训、电机能效专项监察等。
(七)节能低碳机关行活动
全国低碳日当天,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采取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工作人员通过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和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等形式,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同时,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宣传报道,通过举办报告会、节能倡议书、印制并发放节能宣传画报和运用新兴媒体等多种形式,引导全市公共机构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节能意识,加强节能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
(八)节能低碳交通行活动
结合交通运输部“逐梦绿色交通”的主题,向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发放节能宣传画册,在机关及公交场站张贴宣传海报,在部分市主要公交站、公交车上循环播放绿色低碳交通公益广告宣传,积极营造绿色交通文化氛围,倡导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出行。
(九)节能低碳建筑行活动
根据绿色建筑全过程的技术与管理要素,结合发展绿色建筑的要求,由市住建部门组织在各地开展建筑节能培训,在节能宣传场所免费发放《建筑节能知多D》宣传手册,积极宣传建筑节能相关政策,普及建筑节能知识。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省和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公众参与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宣传实施方案,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要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推广节能减排降碳先进经验,宣传先进典型,积极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在企业中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组织电信运营商发送节能减排低碳的公益短信。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珍爱自然、保护生态。
(二)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通过宣传展示、技术交流、互动体验等方式,积极宣传推广低碳知识、先进典型和高效的技术产品。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自身低碳发展实际需求和成功经验,围绕全国低碳日主题,在低碳日前后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经验宣传与交流活动,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深入了解,着重宣传低碳先进典型代表,在全社会形成低碳行动热潮。
(三)各地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积极广泛传播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着力宣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典型事迹。要组织各类公共机构,通过多种形式,践行节能降碳、生态环保的社会风尚,普及节能降碳常识,推广节能节水降碳新技术,培养节能低碳行为习惯,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四)各地教育部门要在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基本国情、能源资源形势、气候变化、节能低碳、生态文明等为主要内容的课堂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节能低碳创意的思考和创作,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节能减排降碳理念和行为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
(五)各地科技部门要通过推介交流等活动宣传节能减排低碳适用技术成果,开展全民节能减排低碳科技示范。宣传国内外节能减排低碳的小窍门和小技巧,提高公众的节能减排低碳科技意识和能力。
(六)各地环保部门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组织开展“向污染宣战,从行动开始”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大气、水、土壤、垃圾处理、核与辐射等方面的环保政策与措施,普及节能低碳环保科学知识,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理念、生态道德观,构建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
(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大力传播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理念。组织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绿色建筑、供热计量改革、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和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成效。提高公众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认识,促使公众支持和自觉参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行动。组织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推动城市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交通设施建设。
(八)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以推进我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为重点,大力传播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理念,组织实施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十百千”示范工程,大力开展“逐梦绿色交通”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省份(城市、公路、港口)试点成效与经验,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的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培育绿色交通文化,倡导绿色低碳出行,使绿色循环低碳成为交通运输行业和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
(九)各地农业部门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清洁炉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推进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开展地膜、种养园区农业清洁生产试点示范,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通过技术咨询和宣传培训,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节能降碳意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十)各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引导国有企业带头履行节能减排低碳的社会责任,深入开展节能、节材、节水、节地活动。各地国有企业要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加快实现能源结构的清洁化、低碳化。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耗能、高污染工艺与装备。推广应用节能减排降碳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做好企业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表率。
(十一)各地文广新部门要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节能减排降碳、应对气候变化理念和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为全社会节能低碳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二)各地工会要深入开展“为节能减排低碳做贡献”活动,在职工中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围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五小”活动。大力开展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发挥职工节能减排降碳义务监督员作用,发动职工群防群治,杜绝跑冒滴漏,为企业节能减排降碳做贡献。
(十三)各级团委要在青少年中大力宣传节能减排降碳的理念与知识。在企业青年职工中开展节能减排创新创效活动;在少先队组织中开展主题队日活动。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青年环保组织和学生社团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和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手段,增强青少年节约能源、保护生态、低碳生活的意识和能力。
(十四)各级妇联组织要在城乡妇女和广大家庭中持续推进“共建美丽家园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千名巾帼环境友好使者”活动,引导妇女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身体力行传播环保低碳理念,影响他人、奉献社会,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
(十五)各行业协会要积极围绕节能宣传月的主题,在行业内掀起节能减排低碳的宣传热潮,总结推广会员企业节能减排低碳的先进经验。
各地及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做好充分的发动和组织工作,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行。活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请将本地区、本单位的节能宣传月活动情况认真总结,于7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能源和循环经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