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巡察组赴望谟县开展河长制工作专项巡察反馈会
11月27日,州委巡察组赴我县开展河长制工作专项巡察反馈会。州委巡察办主任潘勇,州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李远冲,县委副书记、县长何正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夏飞,县政府副县长黄云出席会议。
巡察组反馈了我县落实河长制的巡察情况,并由县河长办签收巡察反馈意见。
潘勇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望谟县要突出工作重点,全力以赴抓好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要充分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履职尽责;要严明整改工作纪律,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对反馈问题清单对标对表进行整改,确保全州河长制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何正祥表示,望谟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深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深入推行河(库)长制工作,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库)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环保措施,实现绿水青山良好生态。
夏飞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州委常委会第72次会议精神。
黄云表示,对于州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望谟照单全收,按照整改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整改任务,河长办要将存在的问题逐一分解细化到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河长制工作全面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