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立案查处环境污染案件1877起
为推进我市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去年,市环保和公安部门围绕“刑责治污和环境整治”,依法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环境污染案件1877起,同比增长近七成。
重拳打击环境违法犯罪。针对“涉危险废物”“数据造假”“车辆污染整治”“黑加油站点非法经营”等各类破坏生态资源、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全市公安机关以保障全市生态环境深度治理和重点项目攻坚等工作为目标,以“打”开路,以“打”促防,持续展开凌厉攻势。通过高压态势立案查处环境污染案件,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725人,其中刑事拘留296人,治安拘留1429人。
合成市县两级优势警力,专项攻坚破大案。针对市县两级环安部门警力特点,市公安局探索建立了“以市级环安支队摸排线索先期调查,市县两级环安部门联合侦办,县级环安立案查处”的办案模式,极大地优化了警力资源,通过对重点线索进行攻坚,侦破了“曹妃甸黑铅厂非法冶炼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滦州116非法处置乙炔污染环境案”“丰润土法炼锌污染环境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强烈的大案要案,真正实现了环保警察“拳头硬”“行动快”“打得准”的工作目标。
发挥派出所延伸优势,提升基层打击能力。积极发挥派出所熟知社情和快速反应等优势作用,最大限度收集犯罪线索,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环安工作在基层的无缝隙、多触角延伸。2018年,派出所查处“废旧塑料加工”“企业非法排污”“违法燃烧秸秆”“非法处置医疗废物”“非法销售成品油”等各类治安案件926起,占全市查处环境污染治安案件总数的71.9%。
发挥网络优势,实现线索举报信息化。充分利用市局微信公众平台、支队网络邮箱等信息化资源,建立举报平台,及时接受群众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大大提高了举报效率和准确率。开展专项行动以来,通过群众举报,侦破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4起,治安案件168起,同比2017年分别提高了41%和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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