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加强社会管理工作要求创新履行人社部门职责
落实加强社会管理工作要求
创新履行人社部门职责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11-07-04 08:50:1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人民群众幸福安康息息相关。把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放到更加突出位置,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也是人民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对党和政府新的期待。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要求,人社部门必须以优质高效服务好群众为根本。
一、发挥优势,切实认清人社部门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位置
人社工作是让人民生活更有尊严、更加幸福的具体工作。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实践社会管理工作新理念、新思路、新方略、新举措,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彰显保障民生的惠民职能。
人社部门是服务社会的主体部门。人社部门服务全体人民生老病死,维护劳动者根本利益,是社会服务的重要部门,特别是扩大和促进就业、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协调社会劳动关系、维护人事人才管理服务秩序等职能的履行,更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内容。
人社岗位是为民服务的前沿岗位。人社岗位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受理群众诉求,亲临社会矛盾源头。能够将各种政策惠及最基层群众,对各种社会矛盾能及时疏导化解,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会起到重要作用。
人社干部是服务群众的直接实践者。人社干部办理的是群众最关心的就业、待遇及保障问题,与人民群众交流广泛、联系紧密、情感亲和,在广大群众中有较强的感召力。
因此,人社部门应努力放大工作优势,自觉以解决好民生、民心问题为主要任务,把尽可能减少社会问题、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有效支持社会冲突处置作为重要目标,通过扎实过细工作,使各界群众就业、人事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矛盾不累积、不蔓延、不升级、不激化。
二、创新理念,提升人社部门社会管理工作成效
落实加强社会管理新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必须要确定坚持以人为本、务求优质高效服务、实施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管理、注重统筹城乡发展、逐步提高待遇、实施劳动关系柔性协调管理等工作理念,努力做到“五个坚持”。
(一)坚持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能力为前提。为不断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要不断提升人社干部与人民群众的亲和力,提高为民、惠民政策措施的执行力。要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引导广大人社工作者,做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者、推动者。要以党课引领、调研充实、挂职扩能、培训增识、目标加压、读书陶冶、标杆激励、廉政警示等方式方法,努力提高人社干部队伍素质。教育引导干部科学开展群众工作,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做到以和谐文明思想引领,用法规制度规范有序,重适时适度调节,让人人参与增强合力,努力使矛盾问题防患未然。
(二)坚持以实施规范有序服务管理为目标。社会管理核心内涵是规范有序。经验告诉我们,只有有序才能高效,只有规范才能公正。教训启迪我们,为什么一些地方越管越乱,大多是有序的基础不好;为什么有些事务越管越难,大多是不规范诱发了不公正。人社部门应继续和大力推行公务员公开招录活动;加快扩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范围;不断增强各类评定表彰、考试聘用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努力提高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坚持公平正义原则、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用工行为。
(三)坚持以更好提高和保障民生为根本。不断完善提高和保障群众利益工作机制,持续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和特殊群体的扶持扶助力度。立足发展成果共享,以清晰的时间表、路线图有序实施适度普惠政策,做到在服务中强化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四)坚持以优质高效受理群众诉求为基础。源头治理是治本之举。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是诉求无门。因此,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是政府部门服务的方向,也是各种矛盾显露的征兆,群众诉求受理质效一定程度上决定社会矛盾多少与大小。人社部门应建立多种渠道、规范有序、畅通高效的诉求受理责任制度,强化首问必办、办理必结、结果满意的责任机制,确保问题及时化解,矛盾都不升级。特别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12333服务热线的作用,以及时受理让群众看到希望,以高效办理树立良好部门形象,使优质高效服务成为人社干部的工作品牌。
(五)坚持以统筹各方力量协同进取为方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涉及全社会各个部门和单位,人社部门应统筹各方力量协同推进社会建设,使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成为提升工作的动力,使各部门的工作期望成为化解难题的合力。
三、创新制度,持续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服务管理水平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应主要依靠制度保障、机制科学。“十二五”时期,应着力在扶持创业就业、完善社保体系、调整收入分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涉及民生的热点和难点,更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问题上强化制度建设。
(一)强化扶持创业就业制度建设,助推群众尊严和体面生活。就业是人们尊严和体面生活的基础。“十二五”期间,应继续坚持就业优先原则,按照“就业导向由数量型向素质型就业转变、就业重点由扶持就业向鼓励创业转变”的思路,以创业带动就业,弘扬创业文化、优化创业环境,扩大就业总量、提升就业质量,突出抓好大学生市场就业、农民工转移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就业和退役人员二次就业,力争在“十二五”末,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达到85万人,劳务输出总量达到35万人次;城乡劳动者就业力争实现实名制管理。
(二)强化社保体系建设,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构建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是人社部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面。目前,全市六大险种覆盖总人数达到了238.***万,比“十五”期末增长69.38%。下一步,应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实现社会保障范围由广覆盖向全覆盖转变、保障水平由低层次向高层次转变。重点抓好“三提高两纳入一推进”:一是提高养老金和失业金标准。2010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371元,比“十五”末翻了一番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十二五”期末应力争超过2000元;失业金标准去年平均增长499元,增幅达到15.2%,力争“十二五”末超过1000元。二是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总体保障水平。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总体保障水平已经达到29.6万元,比“十五”末高出22%。下一步,从我市医疗保险基金积累和管理情况看,可适当将保障水平提高到30万元。三是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已经下发,应按照计划,尽快完善调剂金制度,适时启动即时结算的全市网络“一卡通”系统,充分运行市级统筹调剂金制度,实现全市范围内就医即时结算,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管、基金统收统支;四是把集体企业、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医疗保险范围;五是把“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范围;六是推进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国家已经明确提出,要在2020年前,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近年来,由于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经过多方积极争取,我市的四个县已经全部纳入了全国新农保试点,高出全国23%比例的77个百分点,162.73万农民提前实现老有所养,占农村总人口91.6%。可以说这个在整个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最繁重、最困难群体的绝大部分养老问题已经有了保障。另外,在国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无制度设计的情况下,我市青龙满族自治县、北戴河区和开发区先行进行了探索,基本解决了本地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这为我市加快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奠定了良好基础。6月28日,朱浩文市长亲自主持召开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在9月10日前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工作,10月1日开始为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逐月发放基础养老金,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因此,下一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职能,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为参保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三)强化调整收入分配制度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市人社部门应把实施科学绩效管理、规范劳务派遣、提高职工工资、实现工资基本无拖欠作为“十二五”分配关系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目前,我市事业单位全部实行了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在人社、财政部门对绩效工资进行总量调控的前提下,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享有分配自主权,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使绩效工资与工作人员表现、业绩相联系,合理拉开差距,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了工资分配的公平性。“十二五”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参照外地经验做法,深入研究、科学制定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既要拉开收入分配差距,体现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又要防止分配不公或差距过大,尽可能减少矛盾。另外,还应该注意统筹事业单位职工与城乡低保对象、企业离退休职工等相关群体收入待遇,在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不断增涨的同时,要适时做好离退休人员和不在编人员的工资调整工作,让他们也能够共享发展成果,防止出现不稳定因素。
二是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应继续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以非公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努力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加快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现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应及时发布本地区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为企业和劳动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
三是大力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整治和监管。应会同工商等部门对劳务派遣单位及其招用被派遣劳动者情况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对不具备法定资质、违法派遣劳动者的劳务派遣单位依法进行清理,禁止用人单位将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用工和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下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同时,还要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准确掌握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户数和被派遣劳动者人数等情况。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指导用工单位依法落实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等权利,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防止因不规范用工引发社会矛盾。
四是努力实现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十二五”时期,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以实现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为目标,进一步健全保障工资支付长效机制。重点研究探索完善 “两金三制一卡”。在拖欠工资问题突出的建设领域和容易发生拖欠的行业继续建立工资保证金,在近年来发生工资拖欠较多的地区或单位探索建立应急周转金;建立建筑总承包企业负责解决分包企业欠薪责任制度,建立对欠薪逃匿行为的行政司法联动打击制度,建立欠薪案件处置属地政府负责制度;会同建设、银行等部门研究探索推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一卡通系统,将建设工程信息、农民工考勤信息、银行发放工资信息、行政监管等功能整合到系统中,实现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系统化、信息化。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启动三年基本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专项行动,通过整合劳动关系、劳动监察、调解仲裁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资源,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争取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
四、突出重点,实施更富成效的工作举措,使解决问题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有效载体
全市人社系统,应进一步强化亲民服务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理念,努力打造一流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以实实在在的便民服务举措,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管理工作和谐发展。
一是实行引导员领办。可安排专门人员担任业务引导员,积极开展为办事群众宣传解答有关政策法规、帮助来人联系相关科室及业务窗口办理业务、指导协助填写有关表格、安排老弱病残的办事人员优先办理业务等服务活动,积极为办事人员提供更便捷、更热情的服务。
二是开通预约办理。可开通电话预约、网上预约平台,为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非工作时间或约定时间办理业务的群众提供方便。
三是开展结对帮扶。全系统党员干部应与困难群众“一对一”或“几对一”结成长期帮扶对子,定期深入到帮扶对象家中,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为其送政策、解困难。
四是采取即时联办。当群众诉求的事项同时涉及几个部门时,应由主办部门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承办事项。能够当场办结的一定要当场办结,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场办结的要限时办结,并及时告知诉求群众。
五是进行***受理。对因有实际困难不能亲自前来办理事项的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众,应开展***服务活动,进一步增强人社干部的亲和力,拉进与广大群众的距离,赢得群众对人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总之,人社部门要不断定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管理创新目标,克难进取,务实求效,以力争各项工作领先全省的较好业绩,努力减少社会矛盾,使群众心情好、党政威信高、发展合力强,积极为建设和谐稳定现代新秦皇岛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