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致全市公职人员的一封信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公职人员:
灾情发生以来,在***和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寿光市委、市政府坚持灾情就是命令,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全力以赴抗灾救灾,积极开展生产自救,排涝工作全面完成,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目前已经转入灾后重建阶段,灾后重建项目建设正全面铺开。
为进一步严肃灾后重建工作纪律,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工作,严禁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干预灾后重建工程项目,根据《党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现明确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1.灾后重建工程项目,一律按照《关于抢险救灾类工程项目简化审批流程的意见》(寿财字〔2018〕39号)规定办理。
2.严禁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灾后重建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以及中介机构服务,规划审批、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
3.对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灾后重建工程项目的一律不得办理;对公职人员推荐参与公开招投标的项目,一律由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登记备案。
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一律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机构库中公开抽取,抽取过程全程录像。
5.严禁在招标采购文件中对投标资格、评审办法、技术参数等指标,设计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条款,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投标办法。招标文件一律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开栏中公示。
6.在招标过程及招标结束后,严禁借用资质或层层转包,凡发现违反的,取消中标资格,如不取消或处理不到位,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7.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灾后重建工程项目问题以及公职人员推荐施工单位的,首先记录在案,第一时间报告市纪委监委。
8.市纪委监委强化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对违反廉洁规定的单位及个人,严肃查处,并问责相关领导。
9.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各种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确保每名干部明要求、守纪律;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的知晓率。
10.广大干部群众发现违规干预灾后重建项目等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市纪委监委举报,举报电话:5221194。
中共寿光市纪委
寿光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