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法院启用新系统诉讼费等网上可缴可退
以往,群众在网上立案之后,办理诉讼费减免缓(减交、免交、缓交)、诉讼费退费等手续要到法院现场办理。近日,兴宁区人民法院在全区率先启用诉讼费管理系统,实现群众从诉讼费缴纳、减免缓申请到诉讼费退费全流程在线办理。
诉讼费管理系统启用后,增加了支付宝和***在线转账两种支付方式。缴纳诉讼费通知书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收到缴费通知书后,当事人可通过扫描缴费通知书上的二维码确认缴费,或者点击手机短信链接跳转扫码缴费,还可登录广西电子法院PC端、广西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进入网上缴费模块缴费。
同时,诉讼费管理系统的启用优化了案件受理的流程,使案件受理和流转更高效。系统启用后,诉讼费到账信息会自动推送至诉讼费管理系统,并同步到审判系统,立案法官确认诉讼费状态已交齐之后便可将案件流转下一步。
该系统还支持在线申请诉讼费减免缓。以前当事人需要到场办理诉讼费减免缓手续,现在可以将申请减免缓诉讼费所需材料与诉讼材料一并通过广西电子法院或者微法院上传,提交法院审批,立案法官在诉讼费管理系统完成审批后即可办理。此外,当事人可在线提交诉讼费退费申请,法官在诉讼费管理系统完成审批后,即可将费用退回当事人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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