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芳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日前,公安部授予全国53名女民警“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我市女民警晋芳名列其中。
今年43岁的晋芳毕业于山西医科大学临床专业,是一名中共党员,三级警督警衔,现任平定县公安局副主任法医师。作为全县唯一的女法医,晋芳21年如一日奋战在刑事技术岗位上。这些年来,她参加了平定县全部重、特大案件与各类事故的尸体检验鉴定及伤害案件的活体损伤鉴定。
工作以来,晋芳参与检验各类尸体1000余例,检验活体1500余例,检验物证400余例,出具检验鉴定报告书2000余份,实现了零失误、零差错,为定罪量刑提供了可靠的科学依据。为了更有效地为侦查破案服务,晋芳潜心钻研,不断在技术破案领域攻坚,先后完成《法医活体损伤鉴定影像学》《血液形态分析原理》《现代实用法医学》等课程的学习。同时,她虚心向省、市老专家请教,把他们的实践经验和自己的心得结合起来,她所撰写的《拳击伤致视力丧失一例分析》《自缢与自焚同时并存一例》《牵拉性视网膜脱离致失明的法医学鉴定一例》《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论文在《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中国法医学会论文集》等刊物上发表并得到好评。
2017年12月,晋芳被平定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四届平定道德模范荣誉称号;2018年2月,被阳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五届阳泉道德模范荣誉称号;2018年6月,被市委授予阳泉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智慧 丽莉 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