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基地教育处建立学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
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意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的安定团结,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建立了学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
生产基地教育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专门成立了安全巡查督查组,成员由办公室和其他相关科室成员组成,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巡查督查。中小学幼儿园成立了相应的督查巡查小组,巡查督查旨在及时发现学校的安全隐患,指导和帮助学校尽快消除隐患,及时纠正具有安全隐患的问题,把它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教育处每学期定期巡查督查2次,每月将不定期进行巡查督查。各直属学校结合本校实际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督查。巡查督查采用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对巡查督查发现有较大的问题,由巡查督查组在现场下达《学校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学校整改隐患。学校在规定整改时限内进行整改。整改期满,学校要将整改结果上报教育处,巡查督查组对其进行复查,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通过巡查督查,进一步强化了各校安全工作,也保证了各项安全措施的及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