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财政局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公告
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统一安排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东宝区财政监督检查局从7月4日起,对东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荆门金象学校、东宝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局等单位2018年度财务管理及会计信息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共查出会计核算不实资金880.12万元(资产不实397.46万元、所有权不实397.46万元、收入不实40.98万元、费用不实42.60万元、利润不实1.62万元),其他违规资金1.43万元。现将监督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
1、在披露会计信息方面;一是少记不记固定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二是隐匿当期其他收入和支出。
2、在财务管理方面,缺乏内部制控,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不规范。由于部分财会人员和单位领导只重视会计工作的结果,对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会计核算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导致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不规范。一是出现少量不合法规凭证入账,支出项目及范围不真实。原始凭证审核不严,如购物***无收款单位签章,原始***领票人和盖章不符。二是购置固定资产的不及时登记、划转的固定资产不进行补充登记的现象,资产明细账不明细,固定资产长期不进行清查,造成账实不符等等。三是部分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四是预算执行不严,“三公经费”支出过大;个别单位部门预算编制比较粗,执行的结果是预算编制和实际执行差异较大。
二、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区财政局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会计信息披露失真的、影响以前年度收支结余的,要求予以科目调整;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分别区分问题性质及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依法下达了检查结论,要求单位自收到结论一个月内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到区财政监督检查局。
截止2019年9月20日,所有单位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到区财政监督检查局。
特此公告。
荆门市东宝区财政局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