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秦府征字201815号征收决定宁秦府征字201816号征收决定宁秦府征字2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条等规定,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8月30日作出宁秦府征字〔2018〕15号、宁秦府征字〔2018〕16号、宁秦府征字〔2018〕17号《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征收决定》并已依法公告,分别对门东东延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周处读书台、光宅寺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小心桥东街南棚户区改造项目等三个项目实施征收工作。因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受客观原因的影响,为不影响被征收人利益,现调整三个项目的公告和征收补偿协议签约期限。
房屋征收部门:南京市秦淮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征收补偿协议签约期限: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6月22日
现场接待地点:小心桥24-1现场指挥部(小心桥东街南项目)
联系人:郭业华
联系电话: 58779722
监督举报电话:522702***
现场接待地点:老虎头3号(周处读书台项目)
联系人:胡玉儒
联系电话:137****8138
监督举报电话:522702***
现场接待地点:江宁路2号现场指挥部(门东东延项目)
联系人:徐俊
联系电话: 133****7746
监督举报电话:522702***
公告期限为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5月8日。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7日